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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訓育組 | 2023-05-30 | 點閱數: 67
一、 依據本縣警察局 112 年 5 月 18 日嘉縣警少字第 1120029320 號函辦理。
二、 為提供青少年一個創意發想平台,發揮創意互相激盪、點子相互揮映,讓創意的藝術種子深植於青少年的心靈及日常生活當中,特舉辦青少年才藝競賽,提供青少年展演舞台,並藉此宣導反毒、反詐騙、反暴力,營造優質之少年成長環境。
三、 參賽資格:
(一) 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年滿 12 歲至未滿 18 歲者,不分組評選,惟成員中至少 1 名須設籍於嘉義縣或就讀於嘉義縣內學校。
(二) 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5 日止。
五、 競賽方式:
(一) 以任何動態表演形式演出,如:啦啦隊、流行街舞、肚皮舞、國標及各類舞蹈等、相聲、魔術、傳統藝術、歌唱、國(西)樂器及熱門樂器(吉他、電貝斯、爵士鼓、電子琴)等演奏、流行樂團演出等任何動態表演模式呈現。
(二) 表演時間: 5 分鐘內為限。
(三) 初賽影片經過評審後,入選者將通知至本局參加暑期青春專案決賽時間,如未能到場參加者,視同放棄權益,不再另行辦理。
六、 報名方式:請至嘉義縣警察局官網( https://www.cypd.gov.tw/Jdp/)下載並填寫「報名表」,連同參賽表演內容影片(光碟、 USB…),郵寄或親送至「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3 號 少年警察隊黃組長 05-3621597」參加初選。
七、 獎勵內容:
(一) 特優,頒發新臺幣(以下同) 2 萬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二) 優等 2 個名額,每個名額頒發 1 萬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三) 佳作 4 個名額,每個名額頒發 5,000 元、獎盃 1 座、獎狀 1 紙。
八、 檢送「2023 嘉藝之星全縣青少年才藝競賽簡章」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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