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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 - 訓育組 | 2013-09-13 | 點閱數: 530

計畫內容:

  • 徵集對象:凡國中以上之學生及社會大眾皆可參加,參賽作品每人以乙件為限,參賽作品不論是否入選均不退件。針對為廉政宣導相關之海報創作,以提供公務人員暨國民廉能之生活素養增進服務績效為目的之稿件。
  • 競賽組別:
  1. 國中組:全國國民中學 7-9 年級學生。
  2. 高中組:全國高中職學生(五專前三年)。
  3. 社會組:全國大專院校以上及社會大眾(含五專後兩年)。
  • 競賽主題:
  1. 廉潔飛揚-例如:誠信廉潔從自己做起、誠實清廉的公務人員。
  2. 公務保密-例如:做好個人資料保護法。
  •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 102 年 9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請親自送件或郵寄,並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加「公務人員廉政服務」宣導徵稿活動及其競賽組別),逾期者一概不受理。
  • 郵寄地址: 333 桃園縣龜山鄉大同路 23 號(桃園縣立壽山高級中學收)。
  • 親自送件者,請於 9 月 30 日下午 5 點前親送至壽山高中實習輔導處
  • 應徵作品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件,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 獎勵辦法:分組別擇優錄取。

[ 特優 ]:各組錄取一名共 3 件,每件獎金新台幣二萬元整(禮券)及

獎狀乙張

[ 優等 ]:各組錄取二名共 6 件,每件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禮券)及獎狀乙張

[ 甲等 ]:各組錄取三名共 9 件,每件獎金新台幣三千元整(禮券)及獎狀乙張

[ 乙等 ]:各組錄取十名共 30 件,每件獎金新台幣一千元整(禮券)及獎狀乙張

[ 佳作 ]:各組擇優錄取若干名,每件獎狀乙張。

[ 指導老師獎 ]「特優」、「優等」、「甲等」之指導老師,頒發獎狀乙張。

  • 以上獎項視投稿數量及評審結果,得不足額錄取。
  • 作品形式:作品規格為 4 開畫紙(約寬 40 公分×高 55 公分),創作形式與媒材不拘,但限定為平面創作作品,若採電腦繪圖者,原始檔案解析度需 300dpi 以上,及 CMYK 印刷模式副檔名為.ai/.eps/.tiff ,請依據宣導主題繪製並輔以文字說明(文字說明 50 字以內)。 (文字內容及主題可參考補充資料一)。
  • 評審:

聘請評審委員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評審要點另訂之。(如補充資料二)

  • 獎勵:
  1. 所有錄取作者依獎勵方式予以獎勵。
  2. 所有獎項均於公開場合頒發獎勵。
  • 公告結果: 102 年 10 月 15 日前於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網站公布錄取名單,並個別通知錄取者。所有錄取作品於當年 102 年 10 月 31 日前出版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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