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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資訊 網管 - 升學資訊 | 2011-03-01 | 點閱數: 1115

「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問與答

(一) 100 年國中畢業生升學高中職及五專管道有哪些?

答:國中畢業生除以現行申請入學、甄選入學、申請抽籤入學及登記分發入學等各種多元入學管道升學高中職及五專外,並可選擇以免試入學管道升學高中職及五專。

(二)各種免試入學模式是否一定要採計在校表現?

答:

  1. 本方案並未明定高中職及五專辦理免試入學時,一定要採計國中學生在校表現,因此學生在校表現並非免試入學之必要條件,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高中高職及五專辦理擴大免試入學原則上不訂定報名條件,惟情形特殊依相關規定,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者,得訂定報名條件。
  2. 在「學區登記模式」,國中學生不需要具備任何條件,只要依其所屬學區,辦理高中職登記入學,當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名額時,按其志願序採抽籤或設籍時間等方式決定錄取名額,因此完全不採計學生在校表現。
  3. 在「國中薦送模式」,也只有在國中端申請人數大於高中職端所能提供之入學名額時,才視需要採計在校表現。
  4. 在「學生申請模式」,高中職及五專得依據學校發展特色訂定 0~3 項申請條件,也就是學校可不採計任何項目,就接受學生申請入學。
  5. 採計在校表現需兼顧學生五育的均衡發展,也要顧及國中學生的正常學習活動。

(三)如何確保採計在校表現之公平性?

答:

  1. 採計在校學習表現不是擴大免試入學的必要條件,如需採計在校學習領域成績者,各招生區可就「採計學期總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及「採計定期評量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方式擇一辦理,但應採全區一致性為原則。
  2. 採計學期總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採計學期數以不超過 3 學期為原則(各學期成績完整使用)。
  3. 採計定期評量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 5 學期採計次數不得超過 6 次(各次定期評量成績完整使用)。
  4. 有關採計在校學習表現的方式,請參酌各招生區簡章規定。

(四)本方案實施後,高職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等是否會持續推動?

答:本方案發布實施後,原高職產業特殊需求類科、體育類科之免試入學將持續且擴大辦理,並延續現有辦理方式,不採計國中基測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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