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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檢定訊息 訓育組 - 校外比賽 | 2014-01-15 | 點閱數: 640

嘉義縣 103 年鄉土教育「正黑面三媽盃」古蹟藝術巡禮藝文比賽實施計畫

103.01.09

一、緣起:為推展鄉土教育與古蹟藝術欣賞,增進 E 世代學子對地方文化的認識與了解,特舉辦『正黑面三媽盃』古蹟藝術巡禮藝文比賽,結合藝術與人文涵養,激發學生學習與生活之樂趣。

二、活動目的:

(一)配合鄉土教育、語文教學,推展與延續傳統文化,藉以體驗古蹟藝文軟實力之美。

(二)以書法、寫作,體驗文化傳承的意義,結合藝術與人文、語文領域教學,豐富生活內涵。

(三)提倡正當休閒活動,以『正黑面三媽盃』古蹟藝術巡禮現場寫生活動,激發生活創意,展現青少年才藝。

三、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嘉義縣新港鄉溪北六興宮管理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新港鄉公所、嘉義縣立新港國民中學

六、經費來源:經費(含獎金、獎品、紀念品暨相關費用)由新港六興宮全額負擔。

七、活動時間:

(一)書法、寫作現場書寫時間: 103 年 01 月 21 日至 02 月 23 日止,每日上午 09 時至下午 16 時。(限當日現場領件、當日書寫、當日交件)

(二)成績公告: 103 年 03 月 16 日(星期日)。

(三)頒獎日期:另訂。

九、現場書寫與活動地點:嘉義縣新港鄉六興宮

十、參加對象:就讀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分國小組、國一組、國二組、國三組,計 4 組)

十一、活動方式:

(一)由六興宮負責受理報名、建立報名名冊電子檔、發放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每位學生限擇一類一組報名參賽不可重覆報名參賽,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收受作品、發給紀念品。

(二)由新港國中負責作品評審、獎狀列印、獎金獎品、頒獎等準備事宜。

(三)比賽規則:

    1 、書法類、寫作類現場書寫比賽時間: 103 年 01 月 21 日至 2 月 23 日,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書法類、寫作類均限當日領件書寫當日交件)

    2 、作品規格: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由承辦單位新港六興宮現場提供,並由六興宮服務台蓋章,否則無效。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背面請詳填個人資料(如附件一格式請先行影印,再貼於畫紙背面右下方),以免作廢(報名表填寫不全者不予評比);書法用具與寫作用具等材料請自行攜帶。

    3 、作品主題與內容:

(1)書法類:由新港六興宮提供抽籤用的「六十首籤詩」之詩文,每組三首現場擇一首書寫。

(2)寫作類:由新港六興宮提供寫作題目,每組 3 個題目現場擇一題書寫。

    4 、材料:

(1)書法組:以「黑色」墨汁、毛筆為限,字體不限。

(2)寫作組:以「黑色」原子筆、鋼珠筆、鋼筆…等為限,不得使用鉛筆。

    5 、比賽方式:書法組、寫作組均採當日領件、當日現場書寫或寫作、當日交件方式比賽,集中評審。

    6 、評審方式: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並於本縣教育資訊網及相關媒體公佈結果與得獎作品。

    7.成績公佈: 103 年 3 月 16 日。

8.頒獎時間、地點:另訂。

(四)報名與書法、寫作現場書寫:請在書法、寫作比賽時間內至新港鄉溪北六興宮服務台領取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採現場報名、現場書寫、現場繳件方式)。

(五)作品收件:

    1 、採當日報名、當日書寫、當日交件,最晚當日下午 4 點前需交件,逾時不候或隔日不收件。(符合條件且完成交件者即贈送「以糧代金」獎品乙份)

    2 、作品完成後請於背面填妥就讀學校名稱(校名要工整正確)、參加類別與組別、姓名(字體要工整以免獎狀錯誤)、參加組別、指導老師等資料,並自行交至新港六興宮服務台。

    3 、如有參加者採用未經新港六興宮蓋比賽章之用紙(宣紙、稿紙)或攜帶至他場地或隔日完成者,不予評比。

    4 、需由參加者自行完成,如有代筆或臨摹或抄襲它人作品者不予評比。

(六)獎勵:

    1 、第一名:各類各組取 1 名,獎狀乙紙,獎金 300 元。

    2 、第二名:各類各組取 5 名,獎狀乙紙,獎金 200 元。

    3 、第三名:各類各組取 10 名,獎狀乙紙,獎品乙份。

    4 、第四名:各類各組取 20 名,獎狀乙紙。

    5 、佳  作:各類各組取參賽繳交件數 30%的名額,獎狀乙紙,唯人數或作品未達一定標準時,得從缺或減少獲獎件數,因人數較多本獎項不頒發指導老師獎狀。

(七)參賽須知:

1 、參賽人員請於活動期間每日上午 09 : 00-10 : 30 前至新港六興宮報名與領取書法宣紙或寫作稿紙辦理報到(僅能擇一報名參賽),每日下午 16:00 前需完成作品繳交,六興宮服務台只受理當日件繳交,逾時件與隔日件均不受理。

2 、主題需明確;如十一(三)3 作品主題與內容所述。

3 、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歸承辦單位收藏運用,其智慧財產權亦屬主辦單位與承辦單位所有。

4 、得獎者需備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口名簿影本等)領取獎金。

5 、不提供參賽者茶水、便當。

十二、附則:

1 、本活動之各項比賽之得獎人員、指導老師及工作人員,依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 員獎勵基準規定核予鼓勵,其中指導老師以指導前四名獲學生始發縣府獎狀,若重覆指導多人,以成績最高者為主。

2 、本計畫經新港六興宮管理委員會核定後,陳報嘉義縣政府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嘉義縣 103 年鄉土教育「正黑面三媽盃」古蹟藝術巡禮藝文比賽報名表

 

 

主   題

□書法類籤詩第__________首    □寫作類第__________題

學生姓名

 

生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類   別

組   別

□書法類國小組  □書法類國中一年級組  □書法類國中二年級組

□書法類國中三年級組

□寫作類國小組  □寫作類國中一年級組  □寫作類國中二年級組

□寫作類國中三年級組

就讀學校

 

________ 國中____年____班

 

________ 國小____年____班

 指導老師

服務學校:

 

姓名:

通訊處

 

 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

日:

夜:

手機:

  發件日期

 

六興宮發件人員簽名

 

收件日期

 

六興宮收件人員簽名

 

成績名次

                                                (本格由主辦單位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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