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77
  • slider image 479
:::
公告 教務主任 - 教務處 | 2017-02-22 | 點閱數: 571

一、甄試科目與缺額:

(一)、代理教師:

甄選科別(缺額性質)

甄選名額

專任輔導教師(安胎娩假預估缺)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二、    報名及甄選日期:

(一)第 1 次招考 報名:106.3.1 (星期三) 09:00~11:00 。甄試:同日下午 14 時

(二)第 2 次招考 報名:106.3.2 (星期四) 09:00~11:00 。甄試:同日下午 14 時

(三)第 3 次招考 報名:106.3.3 (星期一) 09:00~11:00 。甄試:同日下午 14 時

三、報考資格:

專任輔導代理教師

1.第 1 次招考: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具國民中學或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專長)合格教師證書者,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且具有效之國民中學或中等學校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

2.第 2 次招考:具修畢該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第 3 次招考:大學(含)以上學校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者。

備註: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 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2 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 2 學分、兒童發展類 2 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詳如甄選簡章

:::

重要活動日倒數

會考倒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