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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匿名 - 教務處 | 2009-02-23 | 點閱數: 1372

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自即日起至 3 月 20 日止受理申請。

一、本學期請領副食費 5 個月(2-6 月),每月副食費金額:全公費新台幣 2,800 元、半公費新台幣 1,400 元。本學期新申請個案另發給制服費新台幣 750 元。

二、已獲准之個案請各校填妥申請名冊送本府教育處彙整;新申請個案須附申請表、撫恤令及戶口名簿(均為影本)各乙份送審。

符合該列申請同學請於期限內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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