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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2-04 | 點閱數: 1072
(一)上課時間: 101/2/13~100/6/11 ,於每週一晚上 18:30~20:45 上課。 (二)上課地點:嘉義高工電機電子實習大樓 6 樓多媒體教室。 (三)報名方式: 101.1.1 起至嘉義高工進修學校校務處報名,受理親自或委託報名。 (四)報名時間:非寒假時間 15 : 00~22 : 00 ;寒假報名時間 09:00~17:00 。假日不受理。 (五)報名資格:只限公私立學校現職教師。 (六)報名人數:額滿 15 人為止。 (七)課程費用: 3500 元。 (八)開課師資:邱信仁 老師。 (九)研習證明:學員缺曠課未超過授課總時數 10%,成績及格者頒發結業證書。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2-04 | 點閱數: 855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 月 9 日臺訓(三)字第 1010001691 號函辦理。 二、本法第 36 條第 1 項規範學校招生及就學不得有性別差別待遇、不得因學生性別認同或傾向而給予差別待遇、應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考績會及教評會任一性別委員須達 1/3 以上、所訂防治規定須公告周知、相關人員資料保密及加害學生轉入後之資料保密等,如有違反應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三、本法第 36 條第 2 項規範行為人應配合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調查小組依本法規定進行調查時提供相關資料,如有違反,由學校報請本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其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為止。 四、本法第 36 條第 3 項規範...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1-18 | 點閱數: 826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1 月 5 日臺社(二)字第 1000239045 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家庭教育法第 2 條增列「失親教育」、第 14 條實施對象增列 「未成年之懷孕婦女」,並將實施時數「至少四小時」修正為「四小時以上」、第 15 條第 1 項之「各級學校」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條文第 2 項部分文字,酌併於第 2 項修正,並增列第 2 項至第 4 項;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 7009 期(另見總統府網站 http://www.pres 公報系統)。 ident.gov.tw 三、檢送修正條文對照表乙份。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1-18 | 點閱數: 875
一、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鹿草國中  (四)協辦單位:本縣家長協會、各校家長會   二、實施日期: 101 年 2 月 15 日(星期三)晚上 18:00—21:00   三、參加對象  (一)本縣就讀國中小學學生家長及有興趣之社區民眾  (二)本縣海區國中小校長、家長會幹事、家長會會長、委員或家長代表,每校共 2 人參加。  (三)預計人數為 80 人。   四、研習地點:鹿草國中三樓活動中心   詳...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1-10 | 點閱數: 830
一、目標 (一)建構親師合作之學習型組織,發揮家長教育參與權之績效。 (二)規劃家長參與課程研習內涵,展現學校課程革新與實踐力。 (三)溝通家長與學校之教改理念,培養親師合作與分享經驗。 (四)整合家長與學校之人力資源,促進教學創新與行政效能。 (五)強化縱向分工落實親師合作,共同協助學生發展多元智能。  (六)加強宣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促進家長對重大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認 同。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鹿草國中 (四)協辦單位:本縣家長協會、各校家長會   三、實施日期: 1...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1-06 | 點閱數: 999
一、目的 (一)使宣導專員能夠深入了解「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多元入學方案」等政策。 (二)協助宣導專員認識並充分運用各項文宣資料,以提昇宣導效能。 (三)宣導重要教育政策及理念,俾利教育工作同仁瞭解並推動各項業務。   二、研習人員 (一)分北、中、南三區進行,調訓現有之「多元進路宣導」種子教師。 1.北區:基隆市、臺北縣市、桃園縣、新竹縣市、花蓮縣、宜蘭縣、連江縣、金門縣。 2.中區:苗栗縣、臺中縣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 3.南區:臺南縣市、高雄縣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二)主管教育行政關及各縣市教育局業務人員。  ...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1-04 | 點閱數: 908
一、建議學校得於校內防治規定中依處理事件之對象別,明訂學校內受理及處理之權責分工,舉例說明如下: (一)職場性騷擾案件及教職員工涉性騷擾校外人士案件得由人事單位受理後,交性平會於規定期限內調查處理,如屬實,則依相關人事法令議處及救濟。 (二)學生涉性騷擾校外人士案件得由學務處受理後,交性平會於規定期限內調查處理,如屬實,則依學校獎懲相關規定懲處及救濟。 (三)上述案件之調查期限,職場性騷擾案件依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 11 條規定為自申訴提出起三個月內結案;一般性騷擾案件依據性騷擾防治法第 13 條第 3 項規定,應於申訴或移送到達之日起七日內開始調查,並應於二個月內調查完...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2-01-04 | 點閱數: 953
一、學校知悉疑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後即應通報社會局婦幼安全 通報「關懷 e 起來」及教育部校安通報, 2 項通報均須於知悉起 24 小時內完成通報,並以法定通報先於行政通報。 二、完成社會局婦幼安全通報後將由本縣社會局社工另與學校聯繫,瞭解相關通報細節及後續社政與警政法定程序,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三、完成教育部校安通報後,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30 條規定除有第 29 條第 2 項所訂應不予受理 3 款情形外,應於 3 日內交由所設性平會調查處理。 四、性平會如決議本通報案為「非性平事件」,則應於會議紀錄中敘明理由,並續行討論行為人(加害人/受害人)之輔導計畫及全校教育宣導事宜(需列入會議紀錄)。 五、如於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1-11-30 | 點閱數: 768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 100 年 04 月 18 日府教學字第 1000071837 號辦理 二.主題:嘉義縣 100 年度精進教學計畫--促進家長參與教育事務研習與實例分享~ 吳寶春師傅專題演講--冠軍只在當下,學習才是永遠 三.時間:100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五)10:00~12:00am 四.地點:朴子國小活動中心 五.歡迎有興趣之教師及家長踴躍參加,全程參與之教師核發研習時數 2 小時,現場會舉辦吳寶春師傅簽書會,但簽名只限吳寶春師傅的個人發行書籍,其他物品不開放簽名,謝謝~  
公告 輔導組 - 輔導室 | 2011-11-28 | 點閱數: 953
1. 本案時間訂於 100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40 分假該院 6     樓大禮堂辦理 2. 聯絡人 : 陳瑞陽觀護人, 聯絡電話 05-2783671*6203 3. 研討會行程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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